服務人次超過1000人

我們自去年2月開始至今海外服務人數早已超出一千人,如此用心的服務是否還需質疑?

總是有人特別不同

NAVIJT自創辦來服務近千人,我們得到不少會員的肯定與支持。但也有少數的不滿者,甚至攻擊公司等。

我們無法要求每個人都是完美,但我們努力做到做好。

每位會員我們都有做到後續追蹤

這張圖是表示每日很多會員需要服務,每天大大小小事件一堆,其中未包含打來需要翻譯、買東西、其他小事的服務。 很多會員隻身在外,真的需要幫助,我們也努力去做到我們的服務。詐騙,會有那麼多服務嗎??詐欺,會做「騙」後服務嗎?

指責之後

我們知道當你用你的手指著他人時,同時也正指向自己。
那麼當你用不實言論指責他人時,你知道你正被多少的法律問題指向著嗎?

不聽不看不說

當一個人選擇拒絕聆聽與放棄表達之後,還剩下什麼溝通的語言?
而放棄溝通的人我們如何幫助?

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

[日本]田O雲告人反被偵辦,檢察官怒指這群人《胡說八道》

拿著電腦秀出所謂偽造「派工單」向媒體申訴之一的田X雲小姐,

          此人亦被依「誣告」「加重毀謗」罪

反成了被檢察官偵辦的被告,看完全文與事實證據,就知道這群家庭教育有多糟!!

102年7月,向媒體爆料,鏡頭前,拿著筆電,秀出一張偽造「派工單」,訴說內容如下:
(一)說好的16-20萬,結果只有14萬...(雇主跟我們抱怨說每天不想上班,只想玩)
(二)說好的10-12小時,結果沒有...(你再給他高薪工作,他又不要)...

           說好的??出發時誰跟你說好的??
 當然,後來,她成為誣告被告出庭時嚇壞了,自承當初亂告及媒體所言是.....................「自己想的」!!

注意:意思是所有講的都自己想像的...!媽的....!自己想像的可以亂告別人??並非NAVIJT泛亞工作人員的承諾
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為何在誣告的庭上甚至不敢說這些在媒體上鬼扯「說好的」內容呢??

向媒體爆料、警察局告訴,很敢亂講上述內容....彷彿要紅了,要走演藝圈了,成為巨星般的鬼扯一堆!!開庭時,一副縮頭樣!!

結果被地檢署依「誣告」「加重毀謗罪」,反而不敢堅持上述說法了....

全都變成是這田姓草莓自己的想像......自己的幻想,要告人詐欺????

為什麼??
理由很簡單,虛構,是有刑責的。她被告上偵辦的庭上不敢造謠,當初上媒體的勇氣全消。

那張來路不明的偽造派工單,寫得很清楚:它應徵對象是「男的」

田「小姐」不會是男的吧!!!也不是同志T,為何只秀在電腦給媒體看,不拿正本出來呢??
因為不是偽造,就是毀謗意圖很明確了。

事實上是這樣

NAVIJT在田出發前,由專員並提供檢方的對話錄音紀錄
沒有所謂說好的【保證工時與薪資】
因為,若是說好的工時是10-12小時
會算數的大家去算一下,月領最低可高達22萬以上,怎會是區區的「16-20萬呢」
參加過NAVIJT行前的人都知道,不可能有所謂保證,我們不是雇主。泛亞同仁也不會保證。

以下,我們敢負言論法律責任,既然要說,NAVIJT不會匿名躲在後面造謠...

社會有很多憋三又要做奧客...俗子又要耍流氓!!


去上班第2天就要換工作,專員還非常耐心要協助她、關心她  (下列對話紀錄)


第二天就要換工作、談條件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
無理取鬧的理由非常瞎(見圖)抵達後3天,不想做作業員工作,就開出條件:

不會日文要跟日本人工作.......要做餐飲服務業(假設你是雇主,會想聘請不會中文的越南人來當服務生嗎??)日本雇主會讓不懂日語當服務生?讓客人給你學日語???

因為你是打工度假耶???!!!!????所以你的度假最大

吵要高薪不要跟中國人工作歧視性語言,要有時間玩....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說別人只做十幾天,有17萬可領....

世界上所有好逸惡勞,都這樣領高薪嗎......?


更妙的是
她說來打工度假,不是來做苦勞(若那簡單包裝工作是苦勞,那在澳洲打工都叫煉獄了)

難道,去世界各國打工渡假,大都做勞動工作的年輕朋友,都是為做苦勞而出國的嗎??

NAVIJT同意協調雇主,並向雇主致歉後(簡直丟台灣人臉而致歉),迅速讓她更換工作
其中,有2個薪資高的,她考慮後又拒絕(拒絕理由是台灣朋友要來找她玩)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在台灣,服務業奧客多又難搞!!!!!
然後,相安無事沒亂吵鬧六個月之後,超過契約更換工作約定後,又開始吵換工作。

你是代辦,應該怎麼做??不符合契約條文,就用鬧的、用吵的逼NAVIJT就範?


要像航空公司奧客一樣,集體鬧事,要求颱風天玩命起飛??

還是再找一個雇主讓他玩臭掉台灣人形象??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來看一下,牠出發前填寫的工作意向單吧!!!請仔細看吧

即然是工作選項均可,依現有為準,是由代辦選擇提供
而且是她出發前行前確認接受此工作情報!!

怎麼只做2天就想換工作,開出一大堆條件???

NAVIJT客服主動關心後立即安撫關心,她向檢方虛構說:NAVIJT不理不睬
NAVIJT在田姓會員到日本6個月,均連續「主動持續關心」(NAVIJT有相關服務紀錄)

難道客戶找代辦,就應該是......

錢多、事少、非勞動、玩樂多.....??想吵想鬧隨你願??

那.....我願意付100萬台幣,請田小姐幫我找錢多事少玩樂多的工作
不合她的無理取鬧,NAVIJT就是詐欺....??

後語:台北地檢署現依「誣告」「加重毀謗罪」,對田XX偵查中。
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??
受人蠱惑去誣告、毀謗藉事端想勒索???除了陳X元之外,蠱惑妳的人卻沒事??
讓你自己受法律追訴,不是腦袋有X,那是什麼??
出庭時語無倫次,真感覺腦袋真的有X........




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

反NAVIJT主謀之一的唬爛紀錄多一枚???!!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旅日反核人士?到處任職到處鬧事,反別人公司

自稱旅日的陳O元,在所謂反NAVIJT的FB粉絲團中,扮演什麼腳色?不言而喻。
這位是主謀之一,也正接受地檢署【誣告、加重毀謗罪】偵查中

告人,反被地檢署偵查【誣告、加重毀謗罪】,各位,答案不是很明顯嗎??

他真正旅日嗎???就其提供的書面履歷資料看來,答案是否定的,是吹牛的....!

不會日文,在日本福島居酒屋工作過,是在福島核電廠嗎??

用什麼簽證在福島工作?高中畢業能拿工作簽證去日本當工程師嗎?????????????

高中畢業是無法在日本就職。

向媒體稱自己是旅日人士(見圖)
又稱:日本太陽能工程師,月入35万円
那麼優異條件,何須找代辦??
履歷表上寫不會日文,到處私密NAVIJT會員,進行吹噓造謠時,很愛用日文,那些日文文法怪異,一看就知道是GOOGLE翻譯。然後掰稱是跟阿媽學的。GOOGLE是你阿媽嗎???

不管是不是旅日還是旅太空

經本版依其提供履歷,一一向雇主調查,在龜山某工廠任職期間,意圖煽惑影響其他工作人員離職又找媒體亂爆料、又向政府亂檢舉.....其公司受害行徑,與NAVIJT相符。

這煽惑者是誰??該工廠人資說:就是這《假旅日》的這位!!!!

旅日人士,應該受日本文化影響溫和有禮,不會肆意虛構誣告
或再連結一些容易受影響所謂「妄想被害者」,演出一場誣告大戲



台灣的亂源,就在一些名嘴、政客滿嘴胡說下越來越亂
然後一些意圖濫訟別有所圖的人如法泡製

請問這位旅日者:是否有在X光保全任職時,想藉檢舉勒索該公司賠償??

有沒有這件事???
但是假掰旅日的友人「小明」,可是跟他一起鬧事後來轉職到X光保全繼續鬧事的同事......

是否有跟「小明」說,想藉找媒體濫告要求NAVIJT天價賠償??

這件事,你的朋友「小明」,都一五一十跟龜山工廠人資講的清清楚楚!!

隨便誣告就能讓NAVIJT賠償??靠這發財較容易???然後再來  反全國電子,到處反別人的公司?


如果「小明」說謊,這朋友不可交
或是,「小明」說的是實話,那要當心這刑責問題喔!!

有沒有去「反全國電子」???

還有去「反哪家公司」呢?????一輩子都在反別人嗎?不累嗎?

這樣賺錢較快嗎??凡走過必留下痕跡....

NAVIJT新聞之詐欺事件經偵查不起訴

NAVIJT新聞之詐欺事件不起訴,濫告者被偵辦!!!!

意圖藉機勒索不成,煽惑鬧事,台灣ㄠ客又一章

       感謝媒體將所有不實新聞全迅速下架,並向本公司致歉

台北地檢署經7個月偵查終結,以不起訴還NAVIJT清白。
其中部分告訴人,台北地檢署已依誣告、加重毀謗罪另案偵查
起訴書以告訴人「說法不實、片面之詞」嚴正駁斥這些告訴人
開庭時,檢察官甚至嚴厲斥責這些告訴者。並直指「濫告會有刑責」
這位田姓提告者,卻以《是自己的認知》當初上新聞說謊的豪氣,突然變成《俗子》

第一位丁姓會員,確認出發後,兩次都不守誠信沒出發雇主租好房子?算誰的??

第二位邱姓男子,出發確認單寫的薪資比他實際領的還多,最後還幫雇主招人自己是做仲介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現在旅遊當領隊,有沒有帶團員去買高價的免稅品呢??好正義唷!!

第三位林姓,是跟著瞎起鬨,看看能否領一筆賠償金??

第四位陳姓,不用說了,專門搞別人公司,製造勞資糾紛,是這次事件首謀
其中還當庭被檢察官罵到臭頭,庭上不知所云......


經訪查提告的陳X元任職過在龜山公司的人資,言談中,人資對陳X元惡行感到不恥!!!

直說:這傢伙早晚會吃到「羹」,沒看過像這樣的人,很惡劣...等語!!

陳男透過網路串連,進行誣告,異想天開,挾司法公器濫告
本公司原本息事寧人,請陳男來退款,陳男一邊周旋、一邊造謠,又惡意到處檢舉...
最後集結這些所謂被害者提告。
有些所謂被害者,要求泛亞提供「高薪、輕鬆、假多」工作未果,就一起附和造謠並盲從濫訟配合主謀提告!!
做筆錄及開庭時,一起無證據的胡說八道扭曲事實!!
檢察官開庭時說:如果泛亞有罪全台灣人有一半的人都在監獄了...。
何況提告理由都是虛構(詳見不起訴書)

   日本雇主的憤怒,願意自己花機票,親自來台作證


日本雇主藤井先生,因為痛恨這些人不好好工作,一抵達就作亂或煽惑他人,願意親自來台作證,所有流程鉅細靡遺的將NAVIJT提告會員的惡行,向檢察官具結陳述。
如果能有機會看完藤井先生描述,你會認為:台灣代辦要服務這些年輕奧客的確很辛苦。


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上,製作所謂反XX公司論壇貼文,顯現其反社會性格

反這公司、反那公司....人生都在反別人....反社會人格個性融入生活,不痛苦嗎???

檢察官以告訴人等上開指陳云云,難認實在,在偵查書狀用詞已屬嚴厲

白話的意思是:你們這些人說的話都不實在。

已非無疑,法律用語算是很嚴厲,就是「毫無疑問」

足見告訴人不實虛構,部分告訴人已受台北地檢署依「誣告」「加重毀謗」等罪
台北地檢署案號7886號,進行分案偵辦中。

在法律上,切勿以不實告訴或媒體爆料放話作為手段,以免觸法

刑法不是想告就可亂告。媒體不是想爆料,就可亂說。
上述證人日籍雇主藤井先生,對陳姓會員抵達後作亂之事件,有清楚描述。

與本網誌描述「尾崎安佐」發生事件相符。

陳姓男子意圖在日本鼓譟他人,已嚴重傷害台灣人形象
並導致日本交流協會對不會日文的朋友,修改核發打工簽證上的限制。

至於本頁上端之丁小姐,出發前臨時取消,導致泛亞公司失信於日本雇主。日本雇主安排好接機、住宿、工作......,丁小姐卻在出發前一日取消
本公司不願丁小姐受到損失,再給予一次機會,再度安排;不料,丁小姐仍又臨時取消。
連續不當取消,要求台灣泛亞全額退費未果,就告詐欺!!!!!

各位,這有算是奧客行為嗎????

自己行為不對要找媒體、要濫告、要FB反NAVIJT,社會病了嗎???


NAVIJT保有所有會員完整服務紀錄與對話紀錄,保有服務原貌,並提供給檢察官作證,著實戳破所有提告者不實謊言。亦足證NAVIJT對所有會員經戮力協助與服務的忠責態度
留下足跡證明。
檢察官並以:被告所辯,尚非無據,堪予採信;並對被告指訴,以【片面之詞】作為結論。
足證這些所謂「反NAVIJT」幕後告訴人不實誣告行徑明確。

在開庭時,檢察官甚至對部分告訴人嚴厲斥責。

其中陳姓告訴人,在庭上突然腳軟下跪,真為冥冥之中之注定。



打工度假不是靠代辦,就可以擁有錢多事少職缺,田姓告訴人要求提供「有時間玩樂、錢多、不會日語要做服務業....等不合理要求,要NAVIJT照其要求提供職缺」
NAVIJT無法遵從後,任意變造證據提告

台灣流行的「奧客病毒」但是病態串聯提告與製作不實所謂造謠「反NAVIJT」FB的行徑,的確是台灣少數惡質消費者畸形現象。

感謝台北地檢署還NAVIJT清白,期望所有人能以理性溝通方式或合理方式取得協助
台灣實不容荒誕怪異的行為,假藉媒體或法律行報復之實。
對部分媒體不實報導或他人任意造謠抹黑,NAVIJT並將追訴之。